如收到商品發現有瑕疵或者商品寄錯,請於收貨後七天內提出「換貨申請」或者於【我的帳號】 下方點選《換貨申請》依據欄位填寫填寫訂單編號、商品名稱、換貨原因,將換貨申請資料填寫完成並送出,我們將安排宅配公司與您聯繫,並於5個工作天內前往取貨。
提出申請後,客服人員將信件聯繫換貨取件事宜。請您依據下述提醒完成商品復原:
- 因商品分屬不同廠商,請將商品(註1)*個別還原包裝
- 以物流箱/包裝袋、妥善包裝退回商品,於外箱註明: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
- 勿於商品外箱黏貼物流單,如因此毀損商品可能將影響換貨權益
- 換貨取件完成後,請您保留宅配取貨單據,便於日後查詢
- 申請換貨翌日起算15日,若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換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換貨申請,且無法再次提出換貨申請,請您見諒。
註1*商品包含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如有缺件、損壞恕不更換(除瑕疵本身外)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 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 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請勿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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